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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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关于实践教学方面的要求,结合教育部新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保证实习教学的效果和质量,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宜春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建军
成 员:党政办、宣传部、团委、学工处、人事处、教务处、计财处、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各教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
1.负责拟定全校性的工作方案;
2.负责拟定工作开展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4.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处长
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学工处副处长
二、实习方式
1.音体美专业师范学生根据《江西省高校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和《宜春学院2021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相关毕业实习教学。
2.2022届师范类专业学生(除参加实习支教学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采取顶岗实习和集中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教学活动。
3.医学类专业根据具体的专业要求和教学院相关管理文件,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开展毕业实习教学活动。
4.其余专业采取相关教学院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各相关教学院应以集中实习为主,将学生尽可能安排到签约的实习基地实习;实习基地满足不了实习要求的可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采取分散实习。
三、实习时间
1.2022届学生毕业实习原则上统一在2021年9月1日开始,各专业的具体实习时间安排按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安排执行。
2.参加音体美实习支教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和集中实习学生,实习时间由师范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并另行通知。
3.全校2022届毕业实习统一的返校时间为2022年5月6日,师范类专业及有特殊情况相关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相关教学院要合理安排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进度,把握好修改、定稿及答辩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准备工作。
5.实习时间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6.各教学院和拟将实习教学安排登记表(从校友邦平台导出)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四、实习管理
2022届毕业生实行“线上线下结合、双重管理、双重指导”的管理模式。
(一)线上管理
学校拟采用校友邦平台(www.xybsyw.com)对我校2022届毕业生的实习过程进行线上管理。相关人员需在校友邦平台完成以下事情:
1.各教学院实践科:实习开始前发布毕业实习计划(包括:选择实习形式、制定实习要求、编辑实习项目、关联实习指导老师等);根据专业实习要求管理各专业的实习过程(如实习参加率、岗位提交率、岗位通过率、周日志提交率、周日志批阅率等);
2.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提交的岗位进行审核;提醒学生按时提交周志、按时签到,及时批阅学生提交的实习周志和实习报告及实习成绩鉴定表等材料(实习报告和实习成绩鉴定表中指导老师的评语需要手填);
3.参加实习学生:按要求进行注册,提交实习岗位、提交实习周志(实习周志篇数不少于12篇,每篇周志的字数不少于300字同时尽量插入工作图片)、按时签到、按时撰写及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成绩鉴定表。
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
(二)线下管理
1.宜春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层面的实习工作检查和监督。
2.相关教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担任成员。并完成本教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双重管理
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四)双重指导
每位学生配置一名校内指导老师和一名校外指导老师指导。学校按照15人左右为一组安排一名校内指导老师,校内指导老师采取驻校指导、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指导;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安排企(事)业单位导师作为学生的校外指导老师,对学生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指导。
五、工作分工与职责
1.宣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毕业实习期间的宣传工作;
(2)负责做好毕业实习期间优秀学生的事迹宣传工作;
(3)协助做好毕业实习的总结工作;
2.团委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实习支教期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协助做好毕业实习的质量检查、评优、总结、日常管理等工作;
3.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工作量的绩效考核;
4.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2)统筹做好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前的岗前培训工作;
(3)统筹做好毕业实习学生的岗位落实工作;
(4)统筹安排毕业实习校内指导老师;
(5)统筹做好毕业实习的质量检查、评优、总结等工作;
5.师范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2022届师范生毕业生支教、顶岗和集中实习工作方案;
(2)负责做好实习支教学生的检查工作安排;
(3)负责做好2022届师范生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工作;
(4)负责做好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前的岗前培训工作;
(5)负责做好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学生的岗位落实工作;
6.学工处工作职责
(1)统筹做好毕业实习期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
(2)统筹做好毕业实习学生第四学年的学费上缴工作;
(2)协助做好毕业实习的质量检查、评优、总结等工作;
7.计财处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2022届毕业生的学费收缴工作;
(2)协助做好2022届毕业生的实习费发放工作;
8.相关教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本教学院毕业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管理、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
(2)负责做好本教学院毕业实习之前的实习动员工作;
(3)负责组织学生签订校外实践安全责任书和实习期间人身意外保险的购买工作;
(4)负责做好本教学院毕业实习学生第四学年的学费上缴工作;
(5)负责做好本教学院各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前的岗前培训工作;
(6)负责安排学生实习期间的校内外实习指导老师;
(7)协助做好毕业实习期间优秀学生的事迹宣传工作;
(8)负责做好毕业实习期间“校友邦”实习平台的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本教学院毕业实习的评优及总结工作;
9.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负责毕业实习学生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指导工作;
(2)完成“校友邦”实习平台的相关工作任务(如:批阅学生实习周志,为学生答疑解惑,批改实习报告等);
(3)协助做好毕业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管理、评优、总结、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
10.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
(1)做好本班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管理、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
(2)一个星期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通过多种方式如:电话、QQ、微信、现场实习检查等);
(3)协助做好毕业实习的评优及总结工作;
11.毕业实习学生工作要求
(1)毕业实习学生要按照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实习支教期间的教学任务和教育实习任务;
(2)毕业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和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3)毕业实习学生要自觉接受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本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团结互助,提高实习质量;对实习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实习指导教师有组织地反映;
(4)毕业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完成“校友邦”实习平台的相关工作任务(如:按时签到、提交实习周志,提交实习报告等);一个星期至少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一次(通过多种方式如:电话、QQ、微信等),及时汇报实习工作动态;
(5)学生要按时参加毕业实习工作,实习期间不准私自回家或探亲访友,确有正当事由需暂时离开实习单位,必须亲自履行请、销假手续。学生请假时必须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经教学院审核同意,经实习所在学校批准后方可请假。
四、成绩考核
1.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后可以在“校友邦”网络平台上导出自己的《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指导老师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填写实习周志情况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反馈情况,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宜春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综合评定实习生毕业实习成绩。
2.凡没有按时在“校友邦”平台上提交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和实习成绩鉴定表的,实习成绩不得评为良好以上(80分以上)。如需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凡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3.毕业实习成绩统一按百分制进行记分。
五、相关材料
(一)学校教务处需完成材料
学校教务处应于7月1日前发布实习工作通知,提交相关工作要求。
实习结束后,学校教务处应整理各教学院提交材料,于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与实习材料汇编。
(二)各教学院需完成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上交时间 | 备注 |
1 | 毕业实习工作总体方案(含领导小组、课程标准、组织管理、进度安排、任务和要求等) | 2021年9月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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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毕业实习检查工作计划 | 2021年9月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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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安排登记表 | 2021年10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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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毕业实习检查 具体实施情况 | 2022年5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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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 总表 | 2022年5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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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 总结 | 2022年5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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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导老师需完成材料:
指导老师应每周按时在“校友邦”网络平台对学生的实习周志进行批阅。
实习结束前一周,指导老师应在“校友邦”网络平台完成实习报告评审,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在线给分和撰写评语。
(四)实习学生需完成材料:
实习期间,实习学生须每周按要求撰写实习周志汇报,并在“校友邦”网络平台上进行提交。
实习结束前一周,实习学生须按要求撰写实习报告总结,于“校友邦”网络平台提交实习成果。
实习结束前3天,实习学生须在“校友邦”网络平台上申请实习结束,导出实习手册。
附件1:宜春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