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人才培养总目标,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
2.负责专业建设与管理,组织进行专业设置及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等工作。
3.负责课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等工作。
4.负责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包含立项、检查、结题或验收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
6.组织各级教学成果的培育、申报和评审工作。
7.负责教材建设,组织开展各级优秀教材评奖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研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辅修学位、辅修专业的设置、审批,组织开展辅修学位、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
10.负责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及全校各级各类人才推荐评审等工作中教学研究业绩的审查与认定工作;协助学校其他单位做好涉及教学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其他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杨 雪
科 员:闻 豪
办公地点:电教楼210
联系电话:0795-3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