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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3-27

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22

 

关于统计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进一步加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指导教师们做好相关项目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同时,根据通知要求,为了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需报送学校获批立项的产学合作协同育项目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教育部出台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请各教学院、各专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与企业合作协同育人,促进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资源配置、管理服务的多方协同,培养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管理,学校将出台有关文件,做好项目实施环境及条件支持,做好项目的论证、遴选、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选等运行管理工作。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总结,遴选推荐优秀项目。

三、报送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需统计报送我校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发布起至20203月的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要求具体参见附件3的数据表格)。请各教学院将统计表于43日之前报送到教务处建设科邮箱(jwcjsk@126.com)。联系人:王婷玉。

 

附件: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江西高校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doc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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