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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1

宜学院教字201753

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范围

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在201711日至即日开展的教学研究工作任务。

即日起至20171231日期间完成的教学研究工作量在下学期初进行补登审核。

二、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审核时间

201712211229:相关项目负责人或相关教师填写《2017年宜春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汇总表》,报教务处;

201712291231:教务处审核、量分和公示,并将教学研究工作量报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1.教材需提交原件1(不退还)。

2.教务处将按参照《宜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附件1)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和量分,并分配教学研究工作量。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需注明工作量分配说明,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0%的工作量,排名在后的协作人工作量不多于排名在前的协作人。不说明工作量分配的按默认标准分配,工作量全归负责人。申报分由教务处统一计算,不需登记。

3.纸质稿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电子稿发送到jwcjsk@126.com

联系人:傅晓滨樊思联系电话:3201103

 

附件1:《宜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2〕85号附件3).doc

附件2:2017年宜春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表.xls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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