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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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法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校外国语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校法语专业高年级教学大纲》的要求,法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将于2018年3月30日周五8:30–11:30举办该年度法语专业八级考试,于5月25日周五8:30–11:30举办法语专业四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专业四级考试(TFS4):
1.2016级法语专业学生(应届生,类别号40)。
2.往年度有报考资格、但因公派出国学习或因休学等不可抗力未能报考,且本次系初次报考的学生,报名时应有学院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届生,类别号40)。
3.上一学年作为应届生首次参加四级考试未通过的学生(补考生,类别号70)。
4.上一年度报考后因疾病等不可抗力未能应考或未能完成考试的学生,报名时应有学院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补考生,类别号70)。
不可报考的情况
1.法语专业其它年级的学生,非法语专业或非全日制法语专业的学生,旁听生等非正式注册学生。
2.往年已作为补考生参加四级考试但未通过的学生。
3.往年自愿放弃报考资格、报考后无故不来应考、于考试过程中退出考试或因作弊被停止考试的学生。
专业八级考试(TFS8):
1.2014年入学的法语专业四年级学生(应届生,类别号40)。
2.往年有报考资格、但因公派出国学习或因休学等不可抗力未能报考,且本次系初次报考的学生,报名时应有学院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届生,类别号40)。
3.上一学年作为应届生首次参加八级考试未通过的学生(补考生,类别号70)。
4.上一年度报考后因疾病等不可抗力未能应考或未能完成考试的学生,报名时应有学院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补考生,类别号70)。
不可报考的情况
1.法语专业其它年级的学生,非法语专业或非全日制法语专业的学生,旁听生等非正式注册学生。
2.往年自愿放弃报考资格、报考后无故不来应考、于考试过程中退出考试或因作弊被停止考试的学生。
3.毕业、肄业或者以其它方式结束本科学业(终止本科学籍)已逾一年的学生,无论是否参加过八级考试或者补考,均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
考生根据法语专业等级考试办公室所发的Excel格式样张和样张上的要求完整填写各栏目,认真核对,确保姓名、准考证号准确无误(考办将以此作为记录成绩和制作证书的依据,姓名错误在证书发放后将无法更改,学校考点代码为3303),并缴交报名费。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12月25日前
三、报名费用:
专业四、八级报名费 :120元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