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10-26

宜学院教务字2020105

 

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落实。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协调和质量监控。

2.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依托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工作进度原则上按学校计划安排实施。按照《宜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任务。按照“教学院主体、灵活实施”的原则,做到指导形式多样化,工作标准不降低,论文质量不打折,工作进度不延误,确保学生如期按质顺利毕业。

二、进度安排

按照学校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计划,20215月底前完成论文撰写、相似性检测及教师评阅工作,6月份进行答辩、成绩评定和总结存档。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见附件1

三、工作具体要求

1.各教学院应根据学校整体进度安排、专业特点及自身实际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时间安排和实现途径,并通知到全体毕业生和指导教师,同时督促指导教师及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任务。

2.指导教师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确保质量。指导教师应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在线交流(QQ、微信、邮件等)和电话等通讯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答疑,及时了解学生工作进度,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对以实验、实践调研、实物制作等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安排学生提前返校开展实验。

3.教学院需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并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标准、工作计划;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本届论文全部进行质量检查,请各教学院和指导老师严把质量关。

4.采取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教学单位请将具体执行方案于2020117日前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吴山。

附件1::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docx

附件2:各教学院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材料清单.docx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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