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基本情况


      教务处是主管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教务处位于原农专电教楼一、二楼,现有管理人员19人,设1位处长,3位副处长;下设6个科室:综合科、教务科、教学建设科、实践教学管理科、学籍管理科、考试科。

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人才培养总目标,制定学校本科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科教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

3.负责本科专业建设管理;组织进行专业设置及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等工作。

4.负责本科课程建设管理,组织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结题或验收、推广工作,组织各级教学成果的培育、申报和评审工作。

6.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学业预警、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毕业、学位证书管理和发放等相关工作。

7.负责本科教育教学任务的下达、排课、选课等常规运行管理工作,提出校历安排方案,组织开展本科生考研辅导工作。

8.负责本科教育的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活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大学生能力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

10.负责本科教育的教学奖励工作。

11.负责本科教育的教材建设、管理与评价,负责组织教材选用、征订与发放。

12.负责组织和实施与本科教育相关的各级各类等级考试和技能测试工作(如英语等级考试),以及本科教育的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负责组织“专升本”考试和录取工作。

13.负责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设置、审批,组织开展双学位报名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规范培训工作。

15.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研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等工作;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编制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

17.负责境内合作办学中主要涉及人才培养方面工作的牵头组织。

18.负责教室及一般设备的调配和使用。

19.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普通话推广、培训及测试工作。

20.负责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及全校各级各类人才推荐评审等工作中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研究业绩、教学评价结果的审查与认定工作;协助学校其他单位做好涉及教学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其他工作。

21. 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