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经个人申请、教学院推荐,2017年1月17日,学校组织专家对2016年申报使用的自编(参编)教材进行了会审,并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19日至1月25日止。若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纪委(监察处)或教务处反映。公示后若无异议,学校确定使用上述相关教材,使用时间为两年。 联系电话: 纪委(监察处):0795-3201923,教务处:0795-3201229。 教 务 处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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