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审核评估期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7

宜学院教字201877

关于做好审核评估期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2018123-6日,学校将接受由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此次评估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检验, 为做好迎接教育部对我校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战演练和自我检验学校评建工作成效,学校将于108-12日聘请校外专家开展预评估,查找评建工作不足,明确整改思路与方向。

根据学校预评估工作方案,专家在预评估期间将对我校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现场走访、查看,考察基地的设置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的结合情况。经各教学院上报、教务处和评建办遴选,现确定20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见附件1)为专家考察的候选对象。为切实做好专家实地考察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学校实践基地建设实际,确保迎评工作万无一失,现将相关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院工作任务:

1.完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相关材料(如:基地是否挂牌、是否签订协议);

2.按照《宜春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附件2)完善相关实践教学基地档案(基地档案一式两份,一份教学院备份,一份基地备份);

3.与实践基地沟通做好迎接专家现场考察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实践基地工作任务:

1.迎接专家现场考察的相关准备工作;

2.专家现场考察期间的汇报工作(包括汇报PPT的准备);

3.专家现场考察期间基地现场的考察路线制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准备务必在930日之前完成。

2.请各教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审核评估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准备好预评估期间专家实地走访的各类材料,积极做好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工作。

附件1 实习基地一览表(宜春附近).xlsx

附件2 宜春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rar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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