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琪同学转学的公示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6-06-09

魏琪,女,系我校音乐舞蹈学院2025级音乐中俄(2)班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生源地为广东省广州市。

该生于2024年参加高考,当年高考分数为音乐教育方向448分、音乐表演方向462分,最终以448分的总分被我校音乐学专业录取。其因个人体质适配性问题,入学后无法适应当地环境,曾办理休学一年,但复学后仍无法适应,现申请转入广州理工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家长同意,音乐舞蹈学院初审,教务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同意魏琪同学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69日起至2026615日止(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校教务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事实材料。

联系电话:0795-3201229,地址:电教楼206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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