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宜学院教务字〔202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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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课程思政教学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课程思政教学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牢记立德树人使命,深耕课程育人实践
二、活动时间
10月27日—11月28日(注:第9周周一至第13周周五)
三、主要内容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展示等教研活动
1.主要内容
(1)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展示活动。各教学院组织优秀课程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展示活动,每个专业至少安排一次教学展示。
(2)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和示范项目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各教学院充分运用教学平台,组织不少于一次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和示范项目建设经验交流,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专题讲座、教研沙龙、工作坊、训练营等。
2.工作安排
(1)10月29日前,各教学院做好2025年“课程思政教学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到可实施和可操作,将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PDF格式)发至教务处邮箱jwcjsk@126.com。
(2)10月29日前,各教学院拟订好公开课的时间和地点,填写《宜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展示活动安排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jsk@126.com。课程负责人按照计划安排开展示范课教学展示,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观摩听课。各教学院安排相关教师集体观摩听课和评议,积极引导全体教师深入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3)12月1日前,各教学院将“课程思政教学月”活动总结材料(报告中插入活动图片不少于5张)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电子版(PDF格式)发至教务处邮箱jwcjsk@126.com。
(二)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
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2025年校级一流课程(“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
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一流课程(“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2025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
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2025年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
组织评选2025年校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巡展活动
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巡展活动,形式包括平台展示、现场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1.利用学校官网、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做好教学月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进行成果展示。
2.各教学院拟定教学月活动方案。结合活动主题和具体工作要求,紧扣学院特色和师生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性,以“一院一品、一院一特色”为目标开展相关活动,并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特色活动。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教学院要围绕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活动,做好详细的活动记录,并做好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全校各教学院、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学校要求,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和参与教学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益活动”的良好氛围,真正使教学月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联系人:周 由。联系电话:0795-3201095。
教务处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