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宜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宜学院办字〔2021〕7号)《关于开展2025年辅修学位、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宜学院教务字〔2025〕63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教学院审核,教务处对修读辅修学位、辅修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等条件进行复核。拟同意黄睦荣等28名同学修读辅修学位、周飞雨等25名同学修读辅修专业,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问题,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建设科反映,凡匿名和超过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请于10月24日前完成缴费工作(具体以校计财处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参加课程学习。
联系人:杨 雪 联系电话:0795-3201103
地址:教务处电教楼二楼210室
附件:宜春学院2025年拟修读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学生名单.xls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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