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宜学院字[2017]201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教学院初审、考核,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同意,拟将廖龙媛等198名同学转入相应专业学习,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有关说明:
1.转专业最终结果根据是否符合转入相关专业所要求的条件,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设置了对考试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如不符合条件,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所产生的差额根据学生考核情况依次替补。
3.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致电0795-3201229或将书面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科(电教楼二楼206室)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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