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学 院 教 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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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信息核对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教育公平公正,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对2022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信息核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时间
9月8日——10月10日
二、复查对象
2022年入学的新生
三、复查内容
(一)档案资料检查。各教学院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新生报到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等逐一比对,严格核查考生身份。
(二)人像核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建立长效机制文件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杜绝冒名顶替事件,今年我校采用江西省高等教育评估所开发的新生人像比对平台进行人像核验工作。各教学院应安排专人收集准确的新生入学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为JPG格式,大小限制10-40KB,照片应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真实表达新生本人相貌。为提高人像比对质量,请提醒学生拍照时不要化妆,照片不要进行修图美化,避免因为照片失真导致重新比对情况。对出现非“同一人”比对结果的,需要按规定再次进行认真复核。
(三)身心复查。依据国家教育部高招体检有关规定,各教学院组织入学新生进行身体状况复查和心理筛查,对于身体和心理状况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请各院及时报教务处和学工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专业测试复核。对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书法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分别组织实施,测试方案由各院制定。对复测专业成绩与高考专业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教学院应查明原因、摸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
四、复查及信息核对要求
(一)复查完成后,如实填写《2022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表》(附件一)。
(二)各教学院自行下载打印 《2022年入学新生信息核对表》(附件二),核准各班现有人数,因疫情无法来校的学生请标注请假,未报到学生不用标注;核实表中各栏信息,有更正信息直接在表上修改,核实后由学生本人签名。如需改动姓名等身份信息的,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在校期间无特殊原因的学生,其信息核对并注册后,一律不再变更。
(三)信息核对工作结束后,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2022年入学新生届时根据通知要求在学信网对自己的学籍信息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应征入伍新生或因身体原因需保留入学的资格的新生由各院协助办理好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请参与复查工作的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各教学院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的完成。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报学校教务处进一步核查。
(二)《2022年入学新生信息核对表》由各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15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每位新生的信息核对一定要本人完成、本人签名,不允许代替他人进行信息核对和签名。逾期影响学籍注册,后果自负;新生入学照片由各教学院按要求收齐后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压缩包发至教务处学籍科邮箱ycxyjwcxjk@126.com,做到专人负责,准确完整;《202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表》和艺术、体育类复测方案等相关材料由相关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0月10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各教学院要长期保留查验记录以备检查。
六、结果处理
核查确认为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电话: 0795—3201229 教务处学籍科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