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宜春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教学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9-01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162

 

宜春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

教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根据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为确保学生返校后相关教学工作安全有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学校相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上级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的工作要求,做实做细做好新冠病毒疫情相关防控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平稳有序开展。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科学安排返校开学时间

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和中高风险地区暂缓返校原则,周密安排师生返校报到,安全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

1.教职员工返校报到时间:教职工91日返校报到。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暂缓返校,并在91日前做好线上教学的准备。

2.老生返校开学时间:

1)本科生老生92-3日报到、缴费注册,96日正式上课;

2)研究生老生95日报到;

3.2021级新生入校开学时间:

193-5日入学报到;96-16日入学教育;917-18日国防教育,919-30日开学典礼、军事训练,108日正式上课;具体如下:

生源地为非江西省的本科新生 9 3-5日报到;

生源地为江西省的本科新生 94-5日报到:94日:文传学院、美设学院、书法学院、数计学院、生科学院、医学院、美容医学院的生源地为江西省的本科新生报到;95日:马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管学院、音舞学院、理工学院、化生学院、体育学院的生源地为江西省的本科新生报到。

96-16日:入学教育。

 917-18日:组织学生学习内务整理,学习解放军三大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内务条令)。

919-30日:开学典礼、军事训练

108日:正式上课。

22021年专升本93-5日报到,96日正式上课;

32021级研究生新生95日报到,96-8日入学教育,99日正式上课。

(二)教学安排

1.理论课程教学

理论课程原则上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计划开展线下教学,其中:

1)因疫情未能返校的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教学院提出更换任课教师或进行线上教学的申请,经教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2)因疫情未能返校的学生,各教学院或开课单位必须根据学生返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选修指定的网络课程、录播或直播等)科学合理的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确保学生停课不停学。

3)经协调,确无法开课的课程,经教学院审核同意,填写《教学任务变更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疫情防控期间教学作息时间调整方案   

为确保课堂教学秩序稳定及师生身心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分时段错峰上下课,将第二教学楼的作息时间进行错峰,第3-4节、7-8节课的课间休息时间调整为20分钟,其他教学楼的作息时间不变,具体详见下表:

分时段错峰作息时间表

节次

作息时间

(其他教学楼)

作息时间

(第二教学楼)

 1-2

8:008:458:559:40

8:008:458:559:40

 3-4

10:0010:4510:5511:40

10:0010:4511:0511:50

 5-6

14:0014:4514:5515:40

14:0014:4514:5515:40

 7-8

16:0016:4516:5517:40

16:0016:4517:0517:50

 9-10

19:0019:4519:5520:40

19:0019:4519:5520:40

同时,为最大可能保证疫情防控时期人际互动安全距离间,需隔1米以上,师生应按照我校制定的《有关特殊时期教学主楼、第二教学楼进出和上下楼的分流管理指导方案》等各教学楼栋进出分流方案,以闭环的方式进出教学场所。

3.考试工作方案

1)期初补考:918-19日。各教学院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前做好考试安排。

期初考试进行线下考试。考场设置在第二教学楼,30人为标准考场。

因受疫情等特殊情况未返校,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向所在教学院教务科提交电子缓考申请,由所在教学院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才能参加课程补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组织考试。

3)普通话测试。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组织考试。

4)成人学位外语水平考试:116日。教务处负责做好组织工作,安排好试卷,按防控要求做好考场安排。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做好考生疫情防控摸底工作。同时,按上级有关要求,涉及从目前疫情较为严重地省区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考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其他考生需提供考前连续14天的健康日常打卡或其他相关有效健康证明。

5)结转毕考试。各教学院做好考疫情防控摸底工作及安排好试卷。按上级有关要求,凡涉及从目前疫情较为严重省区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供考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其他考生需提供考前连续14天的健康日常打卡或其他相关有效健康证明。教务处按防控要求做好考场安排,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组织考试。

7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上学期课程考试(2021116-1112日)、期末考试(20211227-202215日)。

上学期课程考试、期末考试。考场以教学主楼、第二教学楼、人文楼、逸夫楼为主。原则上,教学主楼以24人为标准考场,第二教学楼以30人为标准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在线考试,必须向所在教学院提出申请,所在教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因受疫情等特殊情况未返校,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向所在教学院教务科提交电子缓考申请,由所在教学院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才能参加课程补考。原则上,本次缓考学生的考试成绩可进行综合评定,任课老师可根据学生在线教学环节的学习情况,给予平时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教材发放工作方案

教务处根据学生分批返校情况,制订教材发放安排。原则上,在学生返校后,以教学院、班级为单位,错峰分批进行领取教材。为确保教材发放的有条不紊,各教学院应事先统筹协调,要求各班安排2位班级负责人到书库清点教材,其他同学则以寝室为单位,以12的形式,在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分发搬运。具体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5.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方案

1)实验、实训教学场所的准备

830日前做好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卫生及所需设施、设备、仪器的检查、校准与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准备校内实验(实训)教学所需的耗材,确保充足到位,实验耗材的入库和出库要建立明细台账。

按照减少聚集、分散分批次安排的原则,制定实验(实训)教学防疫方案,避免人员过度集中,张贴防疫标牌,做好人员防护。 

加强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的管理,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学校安排,由教学院向防控办提出具体的消杀安排,配合消毒人员,做好所有实验、实训室的消杀工作。

2)实验、实训教学安排

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学生返校3天后,可开展线下实验、实训教学。如需提前,要向相关教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院做出具体实验、实训安排,报教务处和实验室管理中心审批,校防控办备案后方可进行。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要求,严格控制在同一教学时间和场所的实验实训教学人数,减少人员聚集,分期分批安排实验课,实验项目分组时,原则上同一寝室人员尽量安排在同一组。实验期间,严格按照教务处制定《有关特殊时期教学主楼、第二教学楼进出和上下楼的分流管理指导方案》进出各楼栋。

各教学院要统筹利用实验室资源,对因受疫情等特殊情况未返校的学生,采取“5+2”“+等方式,根据学生空余时间情况,组织统一补课。按照必修课程优先安排原则,合理安排实验课程。

实验、实训过程中,严格按照《宜春学院疫情防控实践教学和科研场所健康登记制度》要求,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做好防护。

各教学院可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调整项目及增加的批次按统一格式于912日前报教务处和实验室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实验教学项目信息,必须在108日之前,在实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完成。

3)课程设计(项目课程)类集中性校内实践

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教师可采用在线指导的方式指导学生,减少线下集中指导次数和时间,线下指导分批次安排进行。

4)外派至校外的集中实训

因人才培养需求,确需外派至校外的集中实训,由教学院与学生集中实训单位联系,征得实训单位所属地同意后作出安排。要按学校和属地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并与实训单位签订防控协议。具体由相关教学院制订实施方案和防控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防控办备案后实施。

5)毕业实习

2022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由各教学院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自主开展,必要情况下可适当调整教学计划。

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由医学院和美容医学院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进行安排。

对已经在岗实习的毕业生,各学院要建立台账,实行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指导老师应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人文关怀,全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同时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医学筛查,不得私自外出。

参加顶岗实习和音体美实习支教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及当地教育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时间安排到岗,需完成实习单位分配的教学任务方可结束实习工作,指导老师要做好顶岗期间的实习指导工作。

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中小学开展教育实习的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学院可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对实习方案进行调整,将实习改为研习,安排研习指导老师,加强研习交流,考察观摩研讨名师授课,并可邀请中小学名师对学生进行辅导与交流,组织学生开展说课、试讲等师范技能训练活动,做好师范专业学生实习档案归档(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听课报告等)。教学院制定具体方案后,于922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6)毕业论文(设计)

各教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自身实际,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时间安排和实现途径,落实好防控措施,并通知到全体毕业生和指导教师,同时督促指导教师及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任务。

指导教师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学生返校后,可调整指导方式,适时增加线下指导时间。对因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无法按时返校的学生,指导教师仍需采取线上远程指导,予以关心关怀。

6.学籍管理方案

1)未返校学生办理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等)由学生本人向教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电子版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待学生返校后,教学院安排专人到教务处统一集中补办相关手续。

2严格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宜春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务处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下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明确工作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各教学院须成立工作组,把好新生入学环节,选派专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人像信息等进行严格比对,确保新生入学环节实名实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部门、教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并按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学生返校前后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二)因地制宜,妥善安排,精准施策

各部门、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应急处理方案。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通过一院一策,甚至一课一策等方式,确保教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以生为本,耐心细致,大爱育人

教职员工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用心关爱、关心学生的学业成长和身心健康,特别是因疫情未能返校的学生进行帮扶,有科学合理的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四)强化督导,重视过程,抓细抓实

学校将组织专家,在各教学院加强教学工作督导和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检,确保本学期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