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宜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宜学院字[2017]201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教学院初审、考核,教务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同意邹琳莹等164名同学转入相应专业学习,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凡匿名和超过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转专业最终结果根据是否符合转入相关专业所要求的条件确定。
联系人:管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795-3201229
地址:宜春学院教务处电教楼二楼206室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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