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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12-11

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

——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将于12月12日举行。同学们需注意考前各教学楼会进行3天听力试音,本次考试模式采用“多题多卷”,答题卡1不贴条形码等于白考。所有进入考区(考场)的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一卡通)进入考试区域过程中要求佩戴口罩,进入考场之后,自行选择是否佩戴。但是在身份验证时,考生必须摘掉口罩,否则视为违规违纪。学校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学习、从容应考、拒绝作弊、诚实守信。

全国大学英语考试目的在于检测在校大学生英语学习效果,而诚信考试是每位大学生的基本行为规范。希望广大考生在考前认真准备,以良好的状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做一名文明诚信的使者,共同构建公平、公正、轻松、和谐的考试环境。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邮件、短信及校园“小广告”等手段兜售所谓“四、六级试题”和“答案”以及考试作弊器材,并声称“包过”,骗取考生钱财的现象,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网络诈骗及涉嫌在考前、考中和考后非法传播有害信息的不法人员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二、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四、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在此,我们真诚提醒各位考生,必须了解刑法修正案中新增的这些涉及考试工作的条款,知晓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在今后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过程中,诚信应考,避免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处罚。

同学们:无论是考前还是考中,当发现你周围有同学购买“考题”、“答案”或其他违规作弊企图、行为或现象,可直接向学校教务处报告,联系电话3201229。

最后,衷心祝愿每位同学都能在考试中正常发挥,取得佳绩!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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