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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11-24

宜学院教务字2020119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是在学期中期开展的一项综合性教学检查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院教学的整体状况,监督教学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强化内涵建设,创建优良的教风、学风,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1125日至127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理论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日常教学情况及学生的到课与学习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调停课情况与补课情况。

2.实践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本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院实践教学计划的开展与落实情况(含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周等实践教学活动)。

3.教学管理情况。检查本院教学管理与教研室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收集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反馈情况。

(二)专项教学检查

1.实践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重点检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等的归档、实习报告归档、实验报告批改、实验成绩登记、实习成绩登记等方面情况。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及过程指导情况。

二、检查方式

1.以学院自查为主。各学院应成立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和本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学校随机抽查。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检查内容进行随机抽查。

三、时间安排

1125日至127日。

有关要求

1.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对教学质量实行有效监控,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务必做好各类教学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3.撰写自查报告,并于12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至姚小芹OA)。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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