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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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相关单位: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为确保节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现就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需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前做好假期期间的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对假期开展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制订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
三、加强剧毒、易燃易爆及易制毒等化学试剂和其他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品化学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气瓶的检查与管理,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规范操作,使用前检查瓶体状态,核对瓶体标签,做好使用登记,不开展实验时关闭主阀门。
五、做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六、假期期间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根据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急处理措施,并根据事件等级,逐级上报。
七、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
八、假期期间仍使用的教学、科研实验室,请填写《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30号17:30前上报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教楼204室)。统计表应落实到中秋国庆假期的每一天。
联系人:刘健,联系电话:13755885200。
宜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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