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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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有师范类专业的教学院: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积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创新发展”,“鼓励教师利用新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模式”。《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为服务国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大战略,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教育部于2019年3月20日颁布了《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师范生作为未来教师,其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将直接影响未来教育质量。
为进一步推进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应用,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陕西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和西北教师教育联盟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的通知》(附件5)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范类专业学生
二、参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一般用于解释知识点的核心概念或内容、方法演示、知识应用讲解,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10分钟。除了视频,微课还包括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微课短小精悍、生动灵活,不能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
参赛学生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要求,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微视频,并配套提供辅助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1.教学视频。视频资源的制作和编辑方式要符合教学实际的需求,可通过拍摄、录屏、多媒体软件制作或三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制作。拍摄是指利用专业摄像机等设备拍摄、制作加工成“微课”视频;录屏是指利用屏幕录制软件、声音输入设备,同步录制教师在电脑屏幕(或电子白板、一体机等)上演示、操作、讲解的授课内容和声音制作成“微课”视频;多媒体软件制作是指利用动画软件(Flash、Maya、3DMax等)生成微课。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视频可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长宽比为16:9,单个视频不超过100MB。不得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
2.多媒体教学课件。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owerPoin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它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也可单独提交。
3.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年级、学科、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微课评审标准见附件1。
三、参赛程序和时间
本次大赛通过各师范专业教学院组织参赛,分院级初赛、校级决赛和全国总决赛逐级开展。初赛由各教学院组织评选,校级决赛由教务处组织评选,获得校级决赛奖项的作品将择优上报全国总决赛。本次大赛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院级初赛阶段:2020年9月14 日至2020年10月5日。教学院层面开展动员培训,为师范生广泛参赛做好准备。各教学院自主开展评选,然后按照限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决赛。
(二)全校决赛阶段:2020年10月6日至2020年10月10日。各教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现场决赛,评选出校级优秀获奖作品。
(三)获奖作品录制阶段: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9日。教务处组织对评选出的校级优秀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上报全国总决赛组委会。
(四)上报优秀作品阶段:2020年10月20日。将完善好的优秀作品上报全国总决赛组委会。
四、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师范专业教学院推荐参加全校决赛的学生数量不超过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的5%。
(二)作品非小组合作项目,须由个人独立完成,且最多只有一位指导教师。
(三)学生提交的视频,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视频可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长宽比为16:9,单个视频不超过100MB。不得采用课堂教学过程再现的实录方式或剪辑课堂实录的方式制作。
(三)作品必须添加大赛统一片头(片头模板见附件4)。
(四)每个上报至决赛的作品需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视频、多媒体课件和教学设计。院级初赛结束后,各教学院要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3)。以上资料打包汇总,发送至邮箱1486759733@qq.com或34226906@qq.com,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10月5日。
五、有关事项
(一)各教学院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师范生微课大赛作为提高师范生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全面动员,认真组织。
(二)所有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全国推广和共享。
联系人:吴山 张海霞
联系电话:15179511188 18070496565
电子邮箱:1486759733@qq.com34226906@qq.com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