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8-28

宜学院教务字202073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宜春学院 2020 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新学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定于2020831928日对期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期初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课堂纪律情况(上课礼、手机入袋、禁止早餐入教室等)、课表到位及执行情况、有无擅自调停课情况等。

2.教学档案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八大件”,如教师的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日历、教材、教学大纲的到位情况;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评分、试卷分析、试卷装订及网上成绩登记等的完成情况。

3.实验课任务落实情况和实验课表的编制到位情况。

4.教研室建设情况,含本学年工作计划制定、上一学年教研室日常运行档案、常规活动记录等情况。

5.本学年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08312020928

三、教学检查的方式和要求:

1.各教学院充分发挥好院级教学督导的作用,请院级教学督导督促本院教师做好备课工作。

2.本次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学校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检查内容进行专项督查。

3.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扎实做好期初各项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及安排,逐条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好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于930前,将自查报告以纸质版(需盖本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发至姚小芹老师OA)的形式报教务处质量科(电教楼205)。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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