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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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工作方案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按照《宜春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稳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本次面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具体实施。
(二)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小组,由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正、副组长。
(三)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成立由院纪检委员牵头的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工作督察组,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面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在试录取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
(四)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遴选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建专家库。在校纪委监督下,由教务处从中抽取5名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负责确定面试试题和评分工作,面试专家组设组长1名。有直系亲属参与本次面试的,专家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三、面试工作
(一)面试形式
1.本次面试采用网络远程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采用腾讯会议软件。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将通过腾讯会议与考生实时联系,面试前考生须提前安装好软件,熟悉操作流程。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8月26日上午10:00开始。8月25日下午4:00开始与考生进行面试技术测试。
(三)面试命题
面试采用学校自命题方式,在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四)面试内容
1.个人自我介绍。考察考生交流能力、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2.专业知识测试。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3.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本科表现、潜在能力素质;考察学习能力、科学素养、逻辑思维、推理能力与创新思维等。
4.思想政治考察: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及思想政治状况。
(五)面试要求
1.考生按电子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并确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满分为100分,不设起评分。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不超过15分钟(自我介绍、面试问答)。
4.考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成绩。
5.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记录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妥善保管。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考生面试成绩将作为录取依据,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CET-4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在8月27日前将面试成绩评分表和拟录取名单经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后,报招生就业处。
2.招生就业处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面试应急处理工作安排
1.考生须自觉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面试。若参加网络远程面试确有困难,请提前与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黄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576579244。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2.若考生未能及时准备好,延误时间超 2 分钟,则让下一位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该考生则需在其他所有考生面试完后再安排面试,依次类推。
3.视频信号中断,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考生双方均应设法恢复联系,之前面试的内容有效,后续面试时间可予补足。
六、考生应试环境要求
1.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面试所需的设备,面试前按学校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3.监控面试环境设备:1部手机(须带有摄像头)
4.独立的面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考生要提前安装好远程面试平台软件并熟练操作,要求网络畅通。
七、考试纪律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及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有新要求,或本方案与上级要求有冲突之处,按上级要求执行。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24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