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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6-1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015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校将继续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1200名,其中含专项计划240名(“退役士兵”60名、“获奖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6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120名)。招生专业(含方向)共35个,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专业不开考,取消招生,考生可以选报相近专业或其他学校。

二、报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经统招入学的我省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618900-20206221700,逾期不予以办理。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报 1 个专业。

4.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按照国家专业目录隶属同学科门类),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护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5.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中自行打印报名表。

6.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30/人。

1)报名费通过江西省非税收入缴款码方式缴费,缴款码通过省非税统一平台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号码的正确、通畅,以确保能准时收到正确缴款码(具体方式见附件四)。

2)如特殊原因手机未收到缴款码,请于2020629日登录宜春学院教务处网站,点击“专升本招生”,可查询个人缴款码。

3202063012:00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618-23日,在此期间,考生手机须确保通畅。对考生网报基本信息有误的,我校将予以审核修改;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将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省教育厅将对高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时间为:202074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00-1100

英语(全省统考,考试大纲参照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的相关要求)

1330-1530

专业课考试科目1(考试大纲见附件三)

1600-1800

专业课考试科目2(考试大纲见附件三)

注: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安排。

(二)资料上传及准考证打印

1.上传资料时间:2020629-30日。登录宜春学院教务处网站,点击“专升本招生”,按系统要求将考生报名表、 毕业证、 缴费凭证、 专项提供专项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清晰图片上传。专项证明指退役证、获奖证书或运动员证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72-3日。

3.202073日下午15:00-17:00,考生可凭准考证进入宜春学院熟悉环境和考场。具体安排届时可提前上宜春学院教务处网站查看。(外地考生到宜春市后可乘市内8路、5路、25路公交车抵达)如有疑问,可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795-320122932010953201103

联 系 人:易老师、郭老师。

(三)成绩通知和复核

1.成绩通知

2020714日前在教务处网页查询考生总成绩(英语科目+专业考试科目)。

2.成绩复核

1)考生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存有质疑,可在2020717日前填写《宜春学院“专升本”成绩复核查询申请表》(附件五),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ycxyhsy06@163.com。(按邮箱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2)成绩复核在2020720日前完成,复核结果由教务处统一告知考生。

3成绩复核仅限于核查答卷是否存在题目漏改、分数是否漏统现象。如确有上述现象,我们将及时予以更正并答复。对于评分尺度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核查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严格按上级和学校有关程序进行,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四、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外语类、文理类、艺术体育类三类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进行录取。

(二)总体原则:分专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科目2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但专项计划未完成的,剩余专项计划可调整至普通计划中调剂录取;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的,按普通和专项分别公布缺额计划数,考生进行网上缺额补报,复试调剂录取。

    (四)实行分批次录取。先进行专项计划录取(分项录取),再进行普通计划录取。

    (五)调剂录取。

1.如有缺额专业,我校接受校外生调剂。调剂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名时间:202085900-17:00,未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 1 所调剂高校和 1 个专业。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五、学习费用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学校所录取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见附件二)。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 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授予学士学位。

六、其它事项

1.退役士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的精神,2009 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的退役士兵。

2.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我省高职高专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我省高职高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4.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如联系不上,导致未录取,后果自负。

5.凡被我校录取的外校考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及时办理户籍(自愿)、学籍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由我校统筹安排或单独编班学习。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将于8月在教务处网页查询。

7.“专升本”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可参照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表(附件六)。

8.请各位考生自觉做好疫情安全防护工作,我校关于此方面的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宜春学院教务处网站。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向宜春学院教务处咨询,解释权归宜春学院教务处。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宜春学院!走进宜春学院,就是一家人!

咨询电话:0795-320122932010953201103

 

附件一: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xls

附件二: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学费标准.xls

附件三: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大纲.doc

附件四: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报名缴款码缴费方法.docx

附件五: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xlsx

附件六: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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