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设计)》课程考试大纲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6-03

《创作(设计)》课程考试大纲

一、目的和要求

创作(设计)考试重点测定考生的综合思维、创造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命题创作(设计)。各专业方向统一命题,要求考生根据自己对考题的认识和理解,发挥创造的想象力,完成一幅创作(设计)。表现形式不限。

三、画具和材料

1、作画工具:铅笔、尺、签字笔、色彩颜料或其它创作(设计)所需工具材料(一律自带);

2、自带画夹(或画板)、画架;

3、试卷用纸:8开素描纸和草稿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分:满分为100

五、评分标准:

试卷按水平高低分为四个等级

A85分以上)

有独特创意,切合题意,造型优美,构图具有形式美感,表现技法熟练,画面效果完整。

B (85-70)

有一定创意,较为切合题意,造型较美观,构图具有一定的表现力,表现技法熟练,画面效果较好。

C70-60分) 

基本切合题意,画面表现手法不是很熟练,形式感不够强,画面效果一般。

D60分以下)

不够切合题意,表现手法概念化、生涩,构图不很合理,画面效果较差。

六、考试时间安排:180分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