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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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和2022届医学类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要求,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照片与已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经与新华社江西分社协商,我校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统一采集于2020年5月30日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2021届:17级非医学类本科
2.2022届:18级护理学专业四年制本科、17级医学类五年制本科
3.部分2020届未采集图像毕业生
注:17级外国语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及其他因疫情影响未能返校参加拍摄的学生毕业证图像采集安排到下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拍摄日程与地点安排
拍摄时间:5月30日上午9:30—12:30,下午1:30—5:30
拍摄地点:主教楼一楼大厅和二教楼一楼,共四个拍摄点,具体名单、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安排详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按时有序地组织学生参加拍摄
(1)以班为单位按拍摄顺序参加拍摄,参加图像拍摄学生请务必携带好身份证,戴好口罩,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拍摄候场区进行排队等待,一律不准迟到,拍摄期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请每个院安排1名联络员进行协调组织工作,并在信息采集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告知教务处学籍科。)
(2)疫情期间为有效做好学生防护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图像采集拍摄前的准备工作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届时请各班辅导员(或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提前15分钟到达拍摄候场地点候场,各拍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拍摄分布图有序进出。采集现场要配合工作组工作,并保证拍摄场地的安静和有序。
(3)拍摄要求:照片拍摄时要求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穿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面正对相机方向以照片能见两耳为准;头发不能染色、不遮眉毛及耳朵,在照片上头发所占的总面积不能超过面部的总面积,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不准佩戴有色眼镜;不着浓妆,化妆要以不掩饰面部瑕疵缺陷为准;佩戴耳、项等饰品以不遮挡面部瑕疵缺陷为准。
2.缴交拍摄制作工本费
根据新华社规定,本次图像采集工本费用为15/人,请各班级核实拍摄人数,按参加拍摄实际人数提前收齐费用,不参加此次拍摄的不交费。于5月30日拍摄日当天,以班为单位指派一名代表在图像采集拍摄现场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进行缴费,请提前准备好。
3.后期图像信息核对
新华社江西分社将采集的图像信息送至中国图片社进行后期制作和信息处理,照片制作完成后学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按系统提示校对相关个人图像信息内容。如发现图像信息有出入,请立即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229)
四、2020届毕业班未采集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学生办理方式
部分已返校还未参加采集图像信息的2020届毕业生可在5月30日下午5点到达二教楼东一楼教室参加拍摄;如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此次拍摄的2020届毕业生,可由学生按要求提供本人蓝底电子照片办理,照片以身份证号码命名,注明学号、姓名、班级、联系电话,统一发教务处学籍科(邮箱:17879504996@163.com)。新华社统一按每生50元收费,请转账至新华社账户(户名:万丽正,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昌北支行,帐号:1502210601201608534,同时将转账截图发至教务处学籍科邮箱,注明校名+姓名),办理日期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
1.电子版照片要求:
图像要求,蓝色背景,正面免冠近照。
图像大小不能低于30KB,分辨率1600 X 1200,格式为.jpg。
图像用拍摄序号命名,个人信息按照——电子数(样本)做好。
2.拍摄标准:
人型轮廓图取景拍摄(如下图),人像头顶(含头发)紧靠上边线,鼻子应在中心线位置,左右两颊(含头发)尽量不超过轮廓线。
取景标准 标准样片
如遇特殊发型学生,可适当进行调整。
人像轮廓尽量与取景器轮廓线相符,避免人像过小。
备注:胸前拍到第二个扣子位置,二肩膀要拍出来,便于后期制作。如因格式不符合要求造成图片无法上网的,后果自负。
此次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非常重要,拍摄的图片用于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网上电子注册,凡没有参加拍摄的学生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届时安排相关负责人到场,组织本院学生参加拍摄。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