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4-30

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32

 

关于启动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13号)(附件3)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对符合顶岗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我校学生,启动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实习学生范围

还未完成毕业实习环节的2020届毕业生。其中:参加本学期顶岗实习的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原计划参加本学期集中实习的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

二、启动实习工作的条件

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健康状况持续排查到位,且符合实习单位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三、实习工作时间安排

1.还未完成毕业实习环节的2020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由各教学院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自主开展,因疫情原因没有及时开展实习教学任务的可适当调整教学计划。

2.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根据附件1中的返校时间,按照实习单位的防疫要求按时到达实习单位。

3.受疫情影响,原计划参加本学期集中实习的学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开展实习。未能自行联系到实习单位的学生,相关教学院于58日之前收集好学生名单并反馈至教务处实践科,学校研究后另行做实习安排,具体安排及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4.各教学院在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完成毕业实习的考核工作。

    5.2020届毕业生根据《宜春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时间返校;顶岗实习学生需完成实习单位分配的教学任务方可结束实习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精准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春季学期应对新冠肺炎开学工作指南》要求,统筹安排2020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习学生安全稳定。

2.切实做好实习学生健康排查和精准管理。各教学院要持续对参加毕业实习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进行监测,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实习学生的健康审核,做到把关严密,坚决防止疫情带入。实习学生实习前需向学校提出实习申请,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的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学生随意不参加实习。对于身体不适等暂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教学院安排专人做好有关辅导和关心关爱工作。

3.严格执行实习学生“点对点”闭环管理。一是做好路途闭环管理。各教学院必须要求参加实习学生严格做好从家庭到实习地的沿途防护工作,全程带好口罩,避免交叉感染。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用车辆或通过包车方式接送学生前往实习单位,确保学生前往实习单位的过程中,不去实习之外的其他场所活动,不与实习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二是做好实习期间的闭环管理。在单位实习期间,学校和教学院必须要求实习单位根据防控需要为实习学生创造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学生实习住宿确保一人一床,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实行实名验证,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严禁实习学生自行在外租房住宿。实习就餐实行分段错峰和分餐制,学生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4.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安全。参加实习的学生要注重加强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严格遵守学校的实习工作纪律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实习期间,组织好实习活动,维护实习学生的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学生感染事件。

5.加强学生实习工作检查督查。各教学院要安排专人在各实习点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专业指导,掌握实习学生每天生活健康状况及实习工作情况。学校定期安排实习检查小组深入各实习点进行实习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实习效果。

各教学院须于 5 8日前将学生实习情况汇总报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吴山,电话:15179511188,邮箱:1486759733 @qq.com

 

 

附件:1.2019-2020第二学期顶岗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0220).xlsx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师范类专业集中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1月10日).xls

3.关于启动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pdf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42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