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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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 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各相关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见附件1 )要求,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2),根据新工科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申报项目内容。
二、申报要求
1.推荐数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项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项目推荐评审。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3.项目组别:地方高校组。
4.项目建设周期: 2年。
5.项目名称:以《指南》(附件2)中的选题为依据,对应项目指南编号,题目名称自拟。
6.项目建设:参考《指南》建设要求的同时,应充分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立足我校办学特色及办学定位,且成果在我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得以应用,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典型案例。
三、报送材料
1.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
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请各相关教学院于3月25日(周三)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院为单位发至教务处建设科邮箱(jwcjs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娟、王婷玉
附件: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的通知.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