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春 学 院 教 务 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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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及填报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23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宜学院办字〔202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由于疫情防控时间延长,我校3月1日后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积极推动,精心组织,做好线上教学相关的教师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工作;发动和帮助前期未开展线上教学的老师做好准备,使更多课程参与线上教学;鼓励和支持已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使更多教学任务通过线上教学完成;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将爱国主义、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抗疫斗争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等融入教学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关心关爱确因实际情况不能参加在线学习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
2.增补线上教学开课课程备案工作。请各开课单位对于本学期3月2日后(教学日历第三周)拟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进行备案,同时,将开学以来线上教学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6日前反馈到教务处建设科,电子材料发送至建设科邮箱jwcjsk@126.com。如仍有需要在超星学银在线、智慧树、中国慕课等平台申请线上慕课资源的任课老师,请及时进入相应平台课程交流群,方便开展线上教学工作。
3.提交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请各开课单位于3月6日前重新报送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要求分别对照理论和实验教学任务,对截止到教学日历第三周已开展线上教学课程和未开展线上教学课程情况进行统计(附件1),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和实验管理科备案,便于学校做好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
4.鼓励相关专业、相关实验课程或项目通过全国免费开放的“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选择相应专业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包,开展线上教学,“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ilab-x.com。
附件1:《XXXX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暨线上教学情况汇总表》.xls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