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务字〔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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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9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教学院及网络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文件要求,高校教学实验室按年度提交安全工作报告将成为一项常规工作。为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各教学院按附件要求填报,电子稿发送到499314643@qq.com邮箱,纸质稿经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8日。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经教务处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厅。
2.报送内容格式:各教学院的年度安全工作报告及情况统计表请参照模板(见附件)格式要求填报及编撰,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报送内容命名:“2019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学院)”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是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教学院及网络中心可以将本年度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以简报形式(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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