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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读2019年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5-22

宜学院教字201949

 

关于修读2019年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报名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学期工作安排,学校拟开展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报名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申请要求

学校全日制在籍的2017级与2018级本科生,可以申请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二、专业及收费标准

本次共开设双学位专业17个,辅修专业15个。双学位收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执行,辅修专业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执行。具体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

2019524-6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下载《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一份)后提交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

1)各学院对本院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送交相关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学院。

2)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并填写学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于624日前把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建设科邮箱:jwcjsk@126.com

3.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进行审批录取。

4.志愿调整及缴费

对报名人数不足不能开班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进行调整;被录取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和主专业缴费同时进行。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开课时间

20199月开始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周末,开课时间由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学院具体通知。

五、其它事项

请各学院尽可能将报名通知传达至2017级与2018级两个年级的全体学生,报名截止教务处不再接受学生的报名申请

附件1: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及学费收费标准.xls

附件2:宜春学院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xls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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