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9〕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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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读2019年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报名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学期工作安排,学校拟开展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报名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申请要求
学校全日制在籍的2017级与2018级本科生,可以申请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二、专业及收费标准
本次共开设双学位专业17个,辅修专业15个。双学位收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执行,辅修专业按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执行。具体专业目录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
2019年5月24日-6月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下载《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一份)后提交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
(1)各学院对本院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送交相关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学院。
(2)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并填写学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于6月24日前把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建设科邮箱:jwcjsk@126.com。
3.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进行审批录取。
4.志愿调整及缴费
对报名人数不足不能开班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进行调整;被录取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和主专业缴费同时进行。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开课时间
2019年9月开始上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周末,开课时间由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学院具体通知。
五、其它事项
请各学院尽可能将报名通知传达至2017级与2018级两个年级的全体学生,报名截止教务处不再接受学生的报名申请。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