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3-08

宜学院教字201914

关于评选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先进个人的通知

  

相关教学院:

我校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在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教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和全体实习支教学生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圆满结束,实习支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学校决定在2018年秋季音体美实习支教学生中评选一批先进个人,现将评选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实习支教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实习支教期间态度端正、对工作积极热情,在实习支教过程中勤奋好学,能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

2.能够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创新,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习支教效果显著,受到实习支教学校的好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实习支教学校的规章制度。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在支教团队中发挥示范作用。

5.实习支教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完成实习支教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支教成绩为优秀。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由相关教学院按参加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学生人数的20%评选推荐,并填写《宜春学院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及《宜春学院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审批。

2.已被评为江西省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先进个人的学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四、其它

1.相关教学院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此次实习支教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掌握好标准尺度,对本教学院实习支教先进个人的推荐结果适时在本院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

2.相关教学院务必于201932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1.宜春学院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宜春学院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xlsx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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