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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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总结工作的通知
相关教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确保实习支教工作取得成效,结合《江西省高校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考核方案》(赣教师字〔2018〕35号)和《宜春学院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宜学院字〔2018〕1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实习支教的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习支教学生的考核工作
1.成立宜春学院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实习支教考核工作组:
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李建军
副组长:张胜良谢军杨震刘培发龙建新
杨礼浪姜敏傅晓滨
成员:欧阳兆利李磊文武黎轶易薇
赵勇吴山张蔓相关指导老师
2.校内考核流程如下:
(1)教务处收到实习支教学校邮寄的《实习支教鉴定表》后,按照教学院进行整理,然后于2019年1月10日前反馈至相关教学院。
(2)实习支教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支教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评语。
(3)实习支教考核工作组结合岗前培训和过程管理,对实习支教生的实习支教态度和纪律(满分为30分)、专业教学工作(满分为70分)等进行考核,并由项考核的评分负责人签名。
(4)各教学院按照“实习支教学校成绩占50%,派出高校成绩占50%”的原则,计算实习支教学生综合考核总得分;按照“考核总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考核等级。
(5)各教学院按照不高于派出实习支教生总数10%的比例进行推优,教学院汇总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实习支教生人选,省教育厅将择优予以表彰。
(6)各教学院于1月19日前上交《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加盖公章)。
二、做好实习支教学生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
各教学院及时收集有关实习支教材料(实习报告、2018年江西省音体美专业大学生实习支教鉴定表等),实习支教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各教学院留存归档;实习报告由各教学院留存归档。
三、做好实习支教的总结工作
1.实习支教图片的收集
各教学院组织实习支教学生每人上交10张左右在实习支教期间的工作图片(电子版),并附图片说明。各教学院收集好后于1月18日前统一拷贝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张蔓处。
2.实习支教典型事迹的收集
各教学院按照不低于派出实习支教生总数20%的比例提交实习支教典型事迹,典型事迹的要求:有主题、图文并茂、不少于1000字。
各教学院要将典型事迹的收集工作和推优工作结合起来,典型事迹的电子材料于1月18日前统一拷贝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张蔓处。
3.各教学院实习支教总结报告的提交
各教学院要对实习支教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学生实习支教完成情况、实习支教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实习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总结报告于2019年1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张蔓(纸质稿和电子稿)。
4.2018年秋季实习支教报告会的召开
为了更好的宣传我校音体美专业学生在实习支教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同时鼓舞更好的学生参与到实习支教工作中来,学校拟于2019年3月召开2018年秋季实习支教报告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总结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2018年秋季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考核成绩汇总表.xls
附件3:江西省高校实习支教学生考核方案(赣教师字〔2018〕35号).doc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