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8〕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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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落实。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协调和质量监控。
二、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宜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要求进行,各学院需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并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标准、工作计划;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本届论文将全部进行质量检查,请各教学院和指导老师严把质量关。
三、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1。
四、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赣学位〔2014〕20号)文件要求,学生除需要上交论文WORD版本电子稿外,还需要提交PDF版本电子稿,且大小不超过20M,以“专业类代码_专业代码_作者学号_LW”命名。
五、采取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教学单位请将具体执行方案于2018年12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吴山。
附件1: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doc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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