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2

各教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是在学期中期开展的一项综合性教学检查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学院教学的整体状况,监督教学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强化内涵建设,创建优良的教风、学风,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115日至1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日常教学情况及学生的到课与学习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学档案的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近3年的试卷重复率情况。

2.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各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情况,同时检查在教学任务的下达过程中,是否按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要求落实教学任务。

3.实验教学情况:教师实验教学进度是否按实验教学安排进行;实验室或实验设备使用记录、开放记录、值班记录等是否完整;各实验室配备好本学期相应的实验教材大纲及设备使用说明书是否配备等。

4.实践教学情况:教学院实践教学计划的开展与落实情况(含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周等实践教学活动)。

5.教学管理情况。检查本院教学管理与教研室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收集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反馈情况。

二、检查方式

1.以学院自查为主。各学院应成立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和本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学校随机抽查。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检查内容进行随机抽查。

三、时间安排

1151119日。

有关要求

1.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对教学质量实行有效监控,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务必做好各类教学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3.撰写自查报告,并于11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稿同时发送至OA朱秀琴)。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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