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暂行规定》(赣教高字[2006 ] 57 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教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我校拟同意韩镕泽等3名学生转学。现公示如下:
姓名 | 高考成绩 | 层次 | 年级 | 转入学校 | 原专业 | 拟转入专业 |
备注 | |
韩镕泽 | 351 | 本科 | 2016 | 临沂大学 | 环境设计 | 环境设计 | ||
朱国辉 | 364 | 专科 | 2018 | 景德镇学院 | 会计 | 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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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 | 227 | 专科 | 2012 | 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市场营销 | 五年一贯制 |
公示期自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止,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795-3201229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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