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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8】28号),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自查、抽查工作,为保证2018年秋季实验教学顺利开展,教务处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全校教学实验室开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实验室(机房)
二、检查内容
1.检查设备设施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求,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2.检查室内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畅通安全;
3.检查2018年秋季实验课程的教材、指导书、教学安排计划录入系统等;
4.结合审核评估工作检查实验室管理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各单位自查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教务处同时进行抽查。
2.各单位填写《2018年秋季教学实验室(机房)开学自查表》(附件)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各单位自查表进行复查。
四、检查安排
1.2018年8月29日——2018年8月31日 各单位自查并上报、教务处抽查
2.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5日教务处复查
各单位请于2018年9月3日前将自查表签字盖章送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自查表电子档发送至499314643@QQ.com。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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