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教学实验室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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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828号),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自查、抽查工作,为保证2018年秋季实验教学顺利开展,教务处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全校教学实验室开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实验室(机房)

二、检查内容

1.检查设备设施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求,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2.检查室内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畅通安全;

3.检查2018年秋季实验课程的教材、指导书、教学安排计划录入系统等;

4.结合审核评估工作检查实验室管理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各单位自查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教务处同时进行抽查。

2.各单位填写《2018年秋季教学实验室(机房)开学自查表》(附件)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各单位自查表进行复查。

四、检查安排

1.2018年8月29——2018年8月31 各单位自查并上报、教务处抽查

2.2018年9月3——2018年9月5教务处复查

各单位请于201893日前将自查表签字盖章送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自查表电子档发送至499314643@QQ.com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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