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公示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5

宜学院教字201755

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公示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2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公示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229号)文件要求,学校层面成立“宜春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与“宜春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一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教务处,全面负责本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核查工作。

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涉及各教学院层面均须成立相应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核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相关本科专业的数据核查工作。

二、核查的主要范围

1.全校各专业在“江西省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平台”中填报的所有数据、信息;

2.参加2017年江西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所有专业在百度云盘(或各教指委自行约定的支撑材料存储介质)上传的相关材料。

三、核查的主要内容

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

四、核查工作安排

201712212018110日为数据材料核查期,包括核查、反馈、确认、总结上报等环节。

1.数据核查

1)专指委秘书处通过系统自检核查状态数据填报情况,对存在逻辑错误的情况,发有关教指委和专业点,由专业点在修改阶段进行定点修改。

2)学校组成核查工作组,负责对本校整体数据、以及各专业填报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认定(网址:http://zypt.jxedu.gov.cn/jxsdb/,用学校账号、密码进入)。核查出有问题需澄清的数据和材料,填写问题清单(附件1),反馈至各专业点,专业点对问题清单逐一研究并确认结果。学校将确认后的问题清单汇总,报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对2017年的参评专业核查修改意见,须报该专业所在教指委认可。

3)各教指委组织专家对本专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等进行核查。核查工作期间,各专业要关注网盘的分享内容是否能正常访问,一旦发现被误判屏蔽,需及时重新分享。

2.数据材料定点修改

2018115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专指委会议,听取并审议教指委关于核查工作的报告和定性材料评审方案、教指委集中定点修改申请。

119-23日(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实施定点修改。

3.公示

1月下旬,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参评专业定点修改后的材料将在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http://zypt.jxedu.gov.cn/jxsdb/pubfiles/gongshi2017/)专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各高校和教指委同时对各参评专业(类)数据修订情况进行复核。公示期间,教育厅和专指委接受社会各界实名举报或质疑。

公示期结束后,专指委秘书处汇总举报或质疑意见,反馈给各教指委。教指委仲裁组对质疑材料进行裁定,并将裁定结果报专指委备案。专指委按照裁定结果统一从系统后台进行修正。

若数据材料造假,一经查实,将依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4.已参评专业数据填报

2017年参评专业完成数据核查和修定后,系统将开放一个月时间,进行2015年、2016年参评专业数据补充填报。各教学院提交由教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的《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核查确认书》(附件5)交教务处备案,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江西省高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上填报的数据材料,是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专业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教学院及校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数据核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完整性。此项工作已纳入学校综合考评方案。

 

 

附件:《关于开展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公示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229号).doc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71225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