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8〕1号
关于召开2018年宜春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费申报论证评审会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2018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费分配工作,推进实验室建设,更好地为学校转型发展和创新创业工作服务。根据各有关单位申报的2018年项目情况汇总结果,学校将于1月16日召开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费申报论证评审会。为做好论证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月16日上午8点30
地点:电教楼一楼101室
二、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发规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标采购中心、资产处等部门专家组成。
三、论证程序
1.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陈述;
2.专家问询;
3.所有单位陈述结束后,专家讨论并形成论证评审意见;
4.公示结果。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根据填报的《宜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及初审的项目与金额,指定一名负责人进行陈述,陈述时要求运用PPT进行辅助讲解。
2.单个项目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多个项目陈述时间共不超过12分钟。
3.项目陈述主要内容:
基本建设情况:本院实验设备基本情况及各专业设备情况。
‚发展规划:本院“十三五”期间实验室建设规划情况。
ƒ必要性分析:建设的迫切性与预期建设成效。
④可行性分析:场地准备、水电配套、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人员配备。
⑤建设方案。
4.请各申报单位准备项目申请书及拟采购设备清单纸质稿12份,现场交专家评阅参考。电子稿发至:499314643@qq.com。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11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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