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5

各教学院:

为了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务处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现为了更好的做好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特下发此补充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工作

1.做好毕业实习的总结工作

各教学院要及时收集好有关实习材料(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等),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各教学院留存归档;实习报告由各教学院留存归档。

同时,各教学院要做好毕业实习的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手册》中所涉及的内容的执行情况、实习成绩及质量分析(包括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建议和其他)。毕业实习总结于20176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稿和电子稿)。

2.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各教学院对照各专业毕业实习的要求,认真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根据学生实习表现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各教学院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并于20176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稿和电子稿)。

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1.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

各教学院根据《关于对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对于毕业设计,各教学院可对毕业设计说明书通过查重系统进行检测,具体要求由各教学院自行制定。

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认定的绝对标准,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要求,由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把关。希望各学院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促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断提高。

2.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各教学院对毕业设计(设计)要严格把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符合《宜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要求,同时还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的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做好今年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材料的归档和总结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各教学院留存归档;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于20176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稿和电子稿);各教学院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于20176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稿和电子稿)。

3.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请各院6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院的校优秀毕业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应由指导老师推荐,再由本院专家评审,推荐篇数不超过专业人数的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应包括:宜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简介;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4、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收集工作

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赣学位〔201420号)文件要求,学生除需要上交论文WORD版本电子稿外,还需要提交PDF版本电子稿,且大小不超过20M,以“专业类代码_专业代码_作者学号_LW”命名。各教学院请在2017615日前将收集的毕业设计(论文)PDF版本电子稿拷贝至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教楼209)。(专业类代码为专业代码的前四位)

附件一:毕生实习成绩表

附件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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