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2017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工作,推进实验室建设,更好地为学校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服务,根据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情况及学校校长办公会最后确定的建设项目与金额,学校将于5月11日举行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论证工作。为做好此项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5月11日上午8点30分,电教楼一楼101室。
二、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由教务处组织,具体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论证程序
1.项目负责人陈述;
2.专家提问;
3.答辩;
4.专家讨论并形成论证意见;
5.公示结果。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填报的《宜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及学校确定的建设项目与金额,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陈述时要求运用PPT辅助讲解,单个项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多个项目时间总计不超过10分钟。
2.学校建设项目由各承建单位项目负责人陈述。
3.项目陈述应包括以下内容:建设目的、场地、水电配套、安全设施、服务的专业、设备管理人员配备等情况。
4.请各申报单位准备附件2、附件3纸质稿10份,现场交专家评阅参考。电子稿发至:499314643@qq.com。
教务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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