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院: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关于实践教学方面的要求,为做好2017届非医学类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保证实习教学的效果和质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要求
1.相关教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并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计划、落实、检查、考核及有关实习相关材料的发放、收集和归档等工作。
2.相关教学院要制定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各专业毕业实习的课程标准,明确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进度安排、任务和要求。
3.毕业实习前相关学院应及时开展组织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让学生明确毕业实习的意义和作用,下达有关实习的任务并提出要求。要重点强调毕业实习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生实习期间,相关学院要组织开展必要的实习检查。集中实习的必须派人到实习点至少检查一次;分散实习的则要求学生保持和学校的联系,定期向班主任或辅导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QQ等方式报平安和汇报实习情况,以便学校及时掌握实习生的情况。对分散实习学生实习状况相关学院须派指定人员抽查。
5.实习结束后,相关教学院要组织实习生和老师分专业交流实习心得体会,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手册》所涉内容的执行情况、实习成绩及质量分析(包括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建议和其他等)。相关教学院根据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形成学院的实习工作总结,于
二、实习方式
1.采取相关教学院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各相关教学院应以集中实习为主,将学生尽可能安排到签约的实习基地实习;实习基地满足不了实习要求的可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采取分散实习。通过
2.相关教学院必须为每一位实习生安排校内指导老师;师范类实习生必须有校内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每一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5名。
3.相关教学院必须掌握每个学生的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和联络方式,并有校内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的管理与联系。
三、实习时间
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学校总体安排,毕业班本学期第11-14周原则上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内开展专业实训、课程设计和大型作业等实践活动,师范类专业开展专业技能和教师技能等综合训练,所有专业在本阶段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工作,并将本阶段的训练计划安排于
2.各本、专科专业的具体实习时间安排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3.相关教学院要合理安排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进度,把握好修改、定稿及答辩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做好毕业论文的答辩准备工作。
4.实习时间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5.将实习教学安排登记表(见附件2)于
四、实习管理
学校拟采用校友邦平台(www.xybsyw.com)对我校2017届非医学类毕业生的实习工作进行管理。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4.
五、实习纪律
实习生应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实习过程中利用“校友邦”网络平台主动与自己的指导老师进行沟通、交流,并且每周要在“校友邦”网络平台上提交自己的实习周志。如需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凡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实习指导老师要通过“校友邦”网络平台对学生实习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指导,督促学生每周完成实习周志并进行批阅,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实习期间可不定期的到实习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五、成绩考核
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后可以在“校友邦”网络平台上导出自己的《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指导老师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填写实习周志情况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反馈情况,综合评定实习生毕业实习成绩。
宜春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