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有关工作安排,现阶段各教学院正在进行专业基本数据填报与上传,为确保定量与定性材料核查阶段工作做细做实,现就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序号 | 阶段工作任务 | 时间要求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1 | 定量材料各教学院自查 | 各教学院 | 教务处 | |
2 | 定量材料职能部门核查 | 各教学院 |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就处、资产处、图书馆 | |
3 | 定量材料与定性材料全校集中核查 | 教务处、各教学院 |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就处、资产处、图书馆 | |
4 | 各教学院组织相关人员修改与补充定量与定性材料 | 各教学院 | 教务处 | |
5 | 学习与工作经验交流(校内与校外) | 2016年10月至11月 | 各教学院 | 教务处 |
6 | 全省定量材料自查与质疑 | 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 各教学院 | 教务处 |
7 | 各专业对定量指标进行定点修改 | 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 各教学院 | 教务处 |
8 | 省厅材料公示 | 2016年11月(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 各教学院 | 教务处 |
9 | 推荐专家定性指标评审(评审前经验交流) | 2016年12月(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 各教学院 | 教务处 |
10 | 省厅评价结果公示 | 2017年1月(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 各教学院 | 教务处 |
请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数据核查的同志登录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对2016年参评专业的本部门负责的数据进行核查(帐号及密码会通过其它方式告知具体负责同志)。
请各教学院针对各阶段任务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和部署。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