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阶段性总结与检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9

 

各有关教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掌握国家级、省级及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推动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阶段性总结与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情况:

(一)检查对象:学校各级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及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课程,重点检查2011-2015年立项的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2013年验收合格的第四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重点检查项目见附件12)。

(二)时间:201610月份。

(三)要求:

1.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搭建后,学校多次下发通知并进行了培训,要求尽快建设和应用网络教学,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课程建设滞后。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网络教学平台资源建设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利用各项措施督促、鼓励课程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做好课程网站建设并大力提倡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课程教学。

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宜春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课改项目)建设总结报告表(见附件4),对六方面内容进行总结,包括:课程建设情况、课程应用情况、课程维护更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典型经验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门课程同属多个层次和类型的,可合并进行总结。总结报告表请于201610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送到jwcjsk@126.com

3.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程网络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进行通报,并运用到年度学校综合考评。

二、中期检查项目:

(一)检查对象:2011年立项的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项校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广告学、法学、英语、制药工程、临床医学(美容医学)】、2014年立项的校级特色专业【表演(体育表演)、临床医学(美容医学)】。

(二)时间:20169月——11月。

(三)检查程序:

1.教学单位自查:20169月——11月上旬,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对本部门所承担项目进行自查。

2.学校组织检查:201611月中、下旬。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具体形式如下:

1)现场汇报。由项目负责人用PPT向专家组进行汇报。各项目对照汇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以备现场查阅。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家组对照汇报内容、项目申报书等进行提问。

2)实地检查。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对各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查阅相关支撑材料,必要时可能召开座谈会,分别与各专业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各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具体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填写宜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表(见附件4),并于1110日前将总结报告表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送到jwcjsk@126.com

2.学校将以此次检查结果作为划拨项目后续建设经费的重要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责成其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学校将按照相关有关文件要求终止项目建设,停止下拨经费。

三、其他项目推进情况:

(一)对象:2013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4项(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科学、园林)、2012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项(园艺、旅游管理、英语、临床医学、药学)。

(二)时间:20169月底——10月上旬。

(三)有关要求:

1.学校将采取一系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近期将召开相关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届时将遴选部分项目做项目建设经验介绍。

2.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填写宜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表(见附件4),并请于20161010日前将阶段性总结报告表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送到jwcjsk@126.com

3.近期接受过上级行政部门检查的项目仅需向教务处提供上报到上级行政部门的总结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 宜春学院2011-2015年立项的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名单

2. 宜春学院2013年验收合格的第四批重点建设课程

3.宜春学院 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课改项目)建设总结报告表

4. 宜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2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