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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14年“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4

 

一、我校2014年“专升本”预录考生(名单详见见附件)请于83031持相关证件(本人专科毕业证、江西省高校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大学英语应用能力或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宜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校电教楼S213室)复查,领取录选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如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830日前来信或来电请假(联系电话:0795-3201229,联系人:老师),说明原因并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手续,获得我校正式学籍;凡体检不符合国家体检标准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由外校考入我校的新生须办理以下手续:1、请原所在学校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学工处;2、凡属党、团员的考生,须办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四、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专升本学生须缴纳学杂费、住宿等费。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

学费标准
(
单位:元)

序号

专业

学费标准
(
单位:元)

1

汉语言文学

3795

13

土木工程

4255

2

广播电视新闻学

3795

14

工程管理

3795

3

人文教育

3795

15

制药工程

4025

4

法学

3795

16

药学

4255

5

思想政治教育

3795

17

护理学

4255

6

财务管理

3795

18

临床医学

4255

7

市场营销

3795

19

医学美容技术

4255

8

人力资源管理

3795

20

园林

3335

9

旅游管理

3795

21

动物医学

3335

10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25

22

英语

3795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255

23

美术学

9200

1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025

24

艺术设计

9200

住宿费: 1000/学年(公寓)

保险费:130/2

入学体检费:70

教材预收款:1000

校园卡预存款:100

五、自带日常生活用品。

六、“专升本”学生在学习期间享受与其他统招本科生一样待遇,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精神执行,写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学习实际时间填写。

《宜春学院2014年“专升本”拟录取名单》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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