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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15年“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4

亲爱的同学:

祝贺您考取宜春学院,欢迎在本科学习阶段继续进一步深造!来到宜春学院,就是一家人。为方便大家按时报到注册,现将我校2015年“专升本”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在810按录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提供的通信地址和电话寄发《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和建行龙行卡。

二、为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并免除排队缴费的烦恼,请您务必在820之前,将学杂费(学费+住宿费1000+教材预收款1000+余额1元)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来的建行龙行卡中(特别提示:银行卡在启用之前,请详细阅读用卡须知,一定要修改原始密码)。学校将于821从您的建行卡上的学杂费直接划帐缴费,缴费收据开学报到时在宜春学院教务处领取。

三、请于82930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本人专科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宜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校电教楼S213室)复查,经查核专科毕业证书及缴费情况无误后,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如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828来信或来电请假(联系电话:0795-3201229,联系人:老师),说明原因并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四、报到时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手续,获得我校正式学籍;凡体检不符合国家体检标准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由外校考入我校的新生须办理以下手续:1、请原所在学校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教务处或自带档案;2、凡属党、团员的考生,须办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六、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专升本学生须缴纳学杂费、住宿等费用。学费标准如下:

住宿费: 1000/学年(公寓)

教材预收款:1000

校园卡预存款:100

入学体检费:70

保险费:130/2年(自愿一次性缴纳)

七、自带日常生活用品。

八、“专升本”学生在学习期间享受与其他统招本科生一样待遇,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颁发我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精神执行,写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学习实际时间填写。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5730

  附件:宜春学院2015年“专升本”录取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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