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本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落实。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协调和质量监控。
二、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宜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要求进行,各学院需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并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标准、工作计划;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本届论文将全部进行质量检查,请各教学院和指导老师严把质量关。
三、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1。
四、采取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教学单位请将具体执行方案于
特此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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