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及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
根据《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201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部分已到结题时间,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的学生本次全部要求结题,其余项目可申请结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结题前,请项目组认真填写《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完成《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3)。
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是项目组对项目内容(包括预定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中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论述。格式要求请参照附件1。字数要求:2000-3000字。
2.各项目组负责人将《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论文、成果(专利、获奖证书等)、实物数码照片等打包压缩以“教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各院负责人,并将上述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
二、答辩安排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专家组”,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答辩。项目答辩人员以PPT形式陈述,时间7-10分钟,包括项目的总体介绍、项目的创新点与特色(包括创新方法、手段、项目的意义等),项目组成员的特长、分工、经费使用及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创新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等。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成绩评定
1.项目验收按通过、不通过进行评价,通过的项目中,质量很好的可评选为优秀项目。
2.经学校验收通过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可获创新学分,学分登记按《宜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执行;项目指导老师给予10课时工作量。
四、资料存档
各研究项目的《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取得成果等材料由教学院统一归档。
五、其他说明
1.成果材料必须以标准A4纸(正反页)打印件形式提交(设计类项目除外)。成果封面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完成人、教学院、指导教师等信息。
2.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将给予严肃处理。
3.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生的项目,如本次不参加结题,项目将由学校收回。
请各教学院加强对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认真组织好本院学生项目的结题工作,并积极为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