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5

各教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4〕2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已经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或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
 3.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建设技术要求均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标准。
 4.正在向精品资源共享课转型的省级精品课程,应优先予以推荐申报。
    二、申报与评审安排
   1.申报课程须在学校“精品课程平台”上做好课程支撑网站,作为主要评选材料之一。

   2.申报材料:
  (1)请各学院通知相关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并于5月12日前将纸质稿1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送至
jwcjsk@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2)各申报课程按照省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在“精品课程平台”中做好课程网站,课程网站也应在5月12日前基本完成。
   3.学校将于5月1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0门课程上报省教育厅。
    三、其他
   1.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的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期间,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省各高等学校。
   3.各课程要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网上内容。
   附件:
  1.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工作的通知
  2.省级精品共享课申报书(本科)

 

教务处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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