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宜春学院关于实践教学周实施的指导意见》(宜学院教字[2011]35号)的规定,现将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实践教学周时间,请各教学院根据学校的校历及本院实际作出安排。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集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教学院应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好实践教学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实践教学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在实践教学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按照《宜春学院关于实践教学周实施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1.制定实践教学周工作计划。各教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校今年“实践教学改革年”活动制订详细的实践教学周工作计划。

2.加强安全管理。各教学院必须加强对学生在实践教学周期间的安全教育。指导教师要关心参加实践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及时处理实践教学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报告情况。

3.请各教学院于2014430(星期三)以前将实践教学周的工作计划、详细的教学安排(附件)上报教务处实践科。(纸质材料需教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袁晓玲  电话:3201103  

E-Mail:  OAjwcsysglk@163.com

 

附件:实践教学周教学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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