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发了有关“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本次教材推荐范围为我校教师、教学研究人员编著或作为第一完成人主编的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教材;
2.须在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的教材。
3.鉴于全册/成套教材一般出版周期较长,故此次按全册/成套整体推荐的教材,允许其中部分教材出版时间范围扩大至2006年1月。
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原则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本次推荐的教材必须符合以下4条推荐原则:
(一)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三)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四)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推荐指标
学校将于
四、申报要求
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交教学院,教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申将《申报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盖)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样书两本(套)于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高字〔2014〕13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9号)
3.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遴选推荐申报表
教务处